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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鬼说
北城稚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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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7-8 02:12  资料  个人空间  短消息  加为好友  QQ
鬼说

鬼说
      
   
    我很小的时候怕鬼。这一点我必须要承认。我读大学的时候不怕鬼了,怕人。因为人死了就成鬼。我认为活鬼比死鬼可怕,要不姑娘们为什么总骂死鬼。
    声明一点,我有女人们没有的东西,女人有的东西我没有,所以我不是女人。
    但我突然变得像女人了。我见鬼时会尖叫,虽然声音听起来不像是尖叫而是欢呼。没错,我是在欢呼。
    当一堆钞票或者诺贝尔奖章放在你面前时,你会有什么反应。我想我的说法已经很容易被接受。
    鬼,对我来说,就是财富。
    但我不是宋定伯。我捉鬼,但我不卖。因为没有人买,我不能强行塞进别人怀里,这样他们会说我意图不轨。我不喜欢这样的评价,虽然有时候我确实是这样的。
    我记得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班上同学给我讲了件事。说他们家闹鬼。他爷爷的内裤半夜跑到树尖上去了。他爸跑去拿,结果他爸也挂树上了。他又跑去拉他爸,他又挂树上了,他妈又去……
    听到这儿我就没听了。从此我就不怎么怕鬼了。因为我发现鬼其实挺幼稚的。而且很笨,比如想把他们挂树上根本用不着这么复杂。如果是我我会把他们的内裤全弄树上去……
    我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。路上遇见一只猴子。我的同学们都叫他“猴子娃儿”,他是个人,但长得不像人。像猴子。野猴子。我不怕猴子,但我怕像猴子的人。所以我拔腿狂奔,脑袋里嗡嗡响,我知道我晕了。
    但我没摔下去,我还在跑。生怕他追上来。其实他才没兴趣。他跑进地里掏红薯,我心想你要吃你跟我说,只要你不再吓我,我天天给你掏。
    后来我把猴子扁了一顿。从此我连像人的猴子都不怕了。
    这为我后来不怕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    高二开始。我想一个问题。我宁愿承认鬼是存在的,因为这样的话我的理论就有可能是对的。而一旦我对了,我就有可能得诺贝尔奖。
    我会整天捧着奖杯游荡,给人们看。我不会把自己的奖杯给小孩子当玩具,我宁愿给自己当玩具。没事了可以顶在头上遮风挡雨。我下一次捉鬼的时候我会把奖杯给他看,我说这可多亏了你们。我一辈子的命运就是被你们这帮死鬼给扭转了。
    我不知道他们会有什么反应。事实上我没有奖杯,我也不可能拿到奖杯。因为我没捉到鬼。我只是假设,我总是喜欢假设。
    我做了个梦,梦见我捉到鬼了。是个女鬼,我发现鬼大多是女的。
    我说,女鬼姐姐你真漂亮。她真的漂亮啊。我没骗她。她脸上一颗雀斑都没有,就像photoshop做出来的一样。
    她说我这么漂亮你还捉我。
    我问了她一个很严肃的问题,我说,你来月经吗?
    她脸变红了。我第一次见鬼就把人家脸搞红了。她说,你是个坏蛋。这话多中听,我要不是坏蛋我早捉人去了,哪儿轮得到她?
    其实在问这个问题之前我脑子里什么也没想。我就是想调戏她。问完了我就发现这是个很学术的课题。
    举个例子吧。如果她真的有,那么是什么颜色的?有没有血小板和蛋白质。我听说鬼就是魂,魂是什么东西我不大清楚,但我知道魂不是血小板和白细胞。
    鬼有白细胞吗?这个问题就像问布什是不是要上茅厕一样弱智。因为我很小的时候总会认为一般大人物都不用排泄的。
    不过,也许她真有,只是我没发现,或者说和我定义的不太一样。
    那么事情就好办了。我会把她弄进实验室,用手术刀剥开她。说不定我会因此看见她的白细胞。我很期待。
    到时候我会请人写一片论文。题目就叫做:鬼的白细胞不是白的。我就这样开始我的科研工作,我去村里叫来我的导师,让他看我的杰作。
    他说我亵渎神灵。我纠正说顶多亵渎鬼。但我会因此获诺贝尔奖。我一夜成名。我一飞冲天。我不了解我的导师怎么喜欢上了那只可怜虫。她被我绑在椅子上。旁边是我磨了三天的菜刀。
    导师说,你放了她。我给你钱。
    我缺钱,很缺。所以我迫切要获奖。获了奖就有钱了。而且我心肠一向冷。
    我确定她是有血液的。只是我不敢轻易弄死她。我必须要请一大堆,不,不,不能太多了,最多再邀一同伴。在解剖这方面我一窍不通,我怕把她搞残废了,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她都是个尤物。
    我叫来了何君。我想他一定会感兴趣。
    这是个好机会啊。何君意识到这一点。他说我们应该先引进一些高科技设备。他见那些实验室都是那么做的,无论有没有用,先搞回来再说。但我们不能那样,我们没钱。
    何君外出三天的结果是把菜刀换成了西瓜刀。
    鬼楚楚可怜的说。两位大哥哥,饶了我吧,小女子做牛做答你们的大恩大德。其实我不想把她绑着,但她会跑。而且跑的很快,我追不上她。
    我的心是铁的。我看都没看她一眼。我满脑子是诺贝尔可爱的小胡子。我说要怪就怪诺贝尔吧,要没有他你也不会有今天。啊,对了,不知道那个老头变成鬼了没有,我想要是我因为研究诺贝尔而获诺贝尔奖一定更能引起轰动,说不定到时候有很多电视台来请我做节目,他们会给我出场费。
    不仅如此。我入主中国科学院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,并且人们会像敬重爱因斯坦那样敬重我,我不用整天为生活奔波,我不用为了讨好女朋友而和男朋友绝交。我名利双收,就像那些超女一样。混得好还有机会上TIME。
    而这即将到来的一切,都在这个可爱又漂亮的女鬼身上。我敢保证我的导师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东西的可贵。否则他会把她偷走。
    我和何君商量好了。把女鬼转移到一间废弃的化工厂里面。何君在里面找到了许多甲醛。我去超市买了足够我们吃几个月的方便面和一只热水器。顺便弄了只大锁把大门反锁了。
    这个地方从此与世隔绝,我们要在这里开始我们艰苦而危险的研究工作。
    为了长期研究。我们不能对她造成太大的伤害,同时还要提供食物和饮水,但她说她不吃东西。这又勾起了我的好奇。
    我打算把她手指弄破搞点血标本。我专门买了创可贴。
    可是何君不干。他说她的皮肤真好,我不忍心。而且她哭着求我,说她家里还有个老爸,她若死了他就没人照顾了。
    我精神倍增。老爸?哈哈,妙哉。这样以来我就不怕了,要是这个实验品不幸殉职,还有个备用的。虽然老了点,但总比没有好。
    何君还是不干。他说你个混蛋一点不懂怜香惜玉。他冤枉我,我是那样的人吗?在怜香惜玉这方面我堪称楷模。但很显然她不是玉,更不香。
    何君提议可以用其他体液。我问是什么。他说,便。
    我当场晕过去。不过说真的,这个提议其实还是不错的。首先我们消设备不齐全,搞不好会引起感染。这样做就没有这个顾虑。我说那还不如用唾液呢。
    我们开始研究女鬼的唾液。
    女鬼没日没夜的哭,夜晚工厂里静得要命,她一哭,整个世界就只有她一个声音在回荡。哭到后来我给她提供纸巾,她还是哭。也不让我放她,好像她流的泪越多心里就越高兴一样。
    时间一久我就知道她在打什么鬼主意了。可是我不会让她如愿,我的忍耐力不弱,而且一想到立马就能香车美女,就是九指琴魔我也不怕。
    研究之初,从她嘴里取唾液是个大问题,毕竟人家一女孩子我不能太粗暴。她通常也不会配合。不是紧闭着嘴不张开就是哗得一下吐出一大堆。我只好让何君用筷子卡住她的牙,用原始高中生物里的知识来获取。
    几天之后我气泄了一大半。原来鬼和人并没有什么分别。唾液还是唾液,肌肉还是肌肉。我不甘心,我眼看就要获奖了,治疗白癜风有诀窍,遵守三步曲很重要我当然不会就此罢休的,我发誓一定要找出不同来。哪怕一丁点也行啊。
    我突发奇想,打算做一次化学实验。这个我很在行。
    我说,何君,不知道人的唾液和鬼的唾液混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的。有没有可能生成一种新物质,地球上没有的。
    何君骂我是疯子。他的态度明显转变了。开始对女鬼献殷勤。我不昧着良心说话,女鬼是那种迷人的鬼,如果是人的话铁定迷死一大堆男人,说不定还有女人。
    我承认我可能会倾家荡产讨她欢心,但她是个鬼,我胆子再大我也不敢和鬼结婚。而且这其中有很多未知的因素在里面,比如会不会生孩子……
    打住。扯太远了。
    说干就干。我决定先将女鬼的唾液取出来,放在培养皿中,这是我的高中老师教我的。然后我要用我的舌尖抵住我的上颚,这样唾液就会源源不断的流出来,这也是高中老师教我的。
    我对我们的唾液进行了长期的观察。我发现鬼的唾液更粘。有点像胶水。而本人的则像农夫山泉。
    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,我将两个标本混合在了一起。我失望的发现他们就像是两个同性恋一样融合在了一起,但是没有任何我期望中的反应。
    我失败了。我找不出其他能让我提起兴趣来的东西了。我的梦就这么碎了?不行,我不能就这样放弃,失败是成功的妈。
    我仔细回忆整个过程,我有什么地方没做对,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?我尽量让诺贝尔从我脑子里滚蛋。我想到了一个问题。
    对了。一定是环境不对。受到了温度的影响。才会毫无反应。人的口腔温度差不多是37度,这么说唾液要在这样的环境中才会发挥效用。我乐了,看来这是个突破口。
    怎样模拟口腔环境?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没有温度计。本来是有的,可是患上白癜风的早期症状都有哪些被何君搞坏了。
    我被这个问题弄得焦头烂额,始终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来。
    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何君的想象力,虽然我一向以自己的想象力为傲。他提出了一个建议。在他开口的那一霎那,我就已经知道他在想什么了。
    英雄所见略同。口腔,不就是标准的实验基地吗。
    我们兴奋了一阵,立刻就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。谁去做这个实验。就算女鬼很漂亮,嘴唇很性感,可是没有谁敢主动亲她。况且还必须是法式深吻,因为要保证反应物的充分接触。
    我还不愿意呢。女鬼不满的说。你们这些臭男人。赶紧把我放了。否则,否则……我,呜呜,呜呜……哇……
    我说你别哭了。你不是挺喜欢何君的吗,就让他来好了。你放心,我可没那个艳福。
    谁稀罕。你们谁要敢来我就吃掉谁。何君被这句话吓住了。因为谁也不知道鬼是不是要吃人。就算不吃,他也不愿意冒这个险。
    我的意思是主意是你提出来的,也应该由你全权实施。
    何君说了一句让我十分痛心的话。我不干了,你把我的九十四块六毛钱还给我。分道扬镳。
    扬镳?想得美。我以前岂不是白做了?我说你乐观点,说不定很快我们就会成功了。到时候咱哥们那什么,想干啥就干啥,你去找你的小甜甜,我买辆保时捷,天天兜风,那日子过得才叫美满呢。
    何君被我的话说动了。归根结底还是他没定力,被我一蛊惑立马就投降。我事后想如果当初何君再强硬一点,我们也许就不会再做下去。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。
    何君在我诱导下决心以身犯险。之前我们一起吃了顿散伙饭,我给他灌了几瓶酒,他支支吾吾的说,你小子记住,老子要是被她吃了,你要帮忙照顾我妈,记住,她虽然脾气不好,还总是随地吐痰,但你我是好哥们,你一定不会介意的,你要把她当成自己的妈来照顾,明不明白?我说我明白,你放心的去吧。如果我对你妈,不,对我妈不好,你直接中科帮您告别白斑为青春喝彩回来把我带走。我没半句怨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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